健康专题
 


门诊须知

  一、先在一楼挂号室挂号、交诊疗费及购买病历本,然后上二、三楼的就诊科室,将医保本、病历本交给医生等待候诊;复诊病人请携带前次就医门诊病历挂号就诊;门诊病人在挂号前有不清楚的问题请与导医联系。

  二、挂号注意事项:

挂号同时须交诊疗费,挂号及诊疗费收费标准:

( 1 ) 挂号费:平日 2 元 / 人次;急诊、夜门诊、节假日 3 元 / 人次。( 5 - 10 月开放期间在挂号费的基础上加收 0.5 元 / 人次)

( 2 )诊疗费:普通医生 4 元 / 人次,副主任医师以上 6 元 / 人次。

每号一科、需多科就诊者一并挂号。

  三、凭挂号处方及病历到各科候诊,由医生叫号后方可入室就诊。

  四、需做相关项目检查者,先交费然后到相应科室检查(个别特殊检查项目须先划价再交费)。

  五、看病完毕,凭处方到收费处交费,并按电脑指定窗口取药。西药房在一楼西侧。

  六、住院患者凭门诊病历及入院通知书到医院住院部,在一楼住院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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